星期二, 8月 01, 2006

我們在日光之下走過台北。

在太陽下走過台北,逛了西門町,去了故宮,到了美術館,
看了悲情城市,去了紅樓,到了中正紀念堂,走過了國家藝術館,
進入了台北故事館,逛了士林天母,到了誠品書店,
這些是為台北地標的地方,都走過了。
也許世事總不能完美,我們也有沒去的地方,
也許不要緊,因為還有下一次。

如果說,沒有到過台北的夜市,也許會讓人感到可惜,
我有去過,可是在我看來,它太像旺角了。
跟街上的人碰撞的次數,比停下看東西的時間還要多,
這樣失了夜市的意義,還是回到香港再撞吧。

晚上的九份很美,雖然店舖都開始關門,
但從山邊看下去,會看到萬山燈火的情景,
走進小巷中,兩旁仍有點營業中的飯店,
店舖門前的特色設計,掛在樓上的燈籠,都極漂亮。
早上的九份,我沒有去過。 然而我喜歡的,是晚上的。

故宮中的小白菜,那美麗的玉雕令人著迷,
美術館的畫展,故事館的武俠展,都叫我目定口呆,
街邊的美味小食,鼎泰豐的小籠包,上閤屋的魚生,
冰館的芒果冰,一切的美食都使我回味無窮。
那間名叫文化駱客的地下書店,
有一種日積月累的凌亂,使我感到很舒服。

我喜歡一個人在陌生的地方遊走,沒有目的,也不用追趕時間。
自由的在台北的街道漫遊,累的話,就隨便走進一間咖啡店,
隨便點一杯飲品,一切都是第一次,一切都很美好。

四天的旅行,真的太短,很多地方都沒時間去,
我也不想走馬看花,能夠靜靜的,慢慢的去感受生活,
觀察一下當地人的習慣,才是我去旅行的目的。

旅途中的事情,都會變成回憶,而這次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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