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1月 17, 2005

兩年前的一天

.: 30 :. <兩年的日子有感>
感謝主。
我和她一起走過了兩年的日子,回想起來自己也不覺得過了那麼久,其實說是有
感,不如說是回憶來得貼切。兩年了,時間改變了我們。這是悲哀的事實。
現在的我們和兩年前的我們不同,起初的甜言蜜語,如今還記得多少。起初的耐
性,現在去了那裡。體諒、包容、讚美、愛護全都忘記了,只是兩年竟然就變成這
樣。本來我們是該分開的了,但是我們不甘心,我們有同一的信念,我們不願意分
開。我們辛苦地經歷了很多事情,才能平安地一起,淚水不可以白流,我們不願就
這樣放棄。
今天,我們做了一個決定—「我們要永遠在一起」,這是一個要負代價的決定,
而且是一個沈重的代價(至少對我們來說),因為我們將要重新面對現在的一切,我
們要再學習如何與對象相處,學習如何表達自己的心,學習怎樣去愛對方。
雖然,前路是難行的,但是我們有著同一夥心,我們看得見我們的將來,我們有
希望。我們相信在未來的日子,我們的種子一定會開花結果。
神啊,懇求?幫助我們。朋友啊,懇請你們支持的我們。

沒有留言: